镇江平面设计学习内容
镇江,京口2023-05-20 15: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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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设计构图原理
美的事物必然有其美的内容与形式。真正的美的作品,就是经过了由功能到外形的双重创造的产物。在基础部分,先暂时摆脱功能意义等内容方面的探讨,专就形式这一方面做研究,目的就是要了解真正具有美的形象的事物外部形态究竟放射着哪些能够吸引人、感动人和耐人寻味的美的形式。
(1)无论构成形式美的物质材料为何,它们必须按照一定的组合规律组织起来,才可能具有一定的审美特性。而人类针对所有可视事物对美感反应的恒常性,深入体会,分析、系统地研究之后 ,所提出的各种形式美的共通观念,就是美的形式原理。
美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当多数人的选择相似时,那就是设计本身达到了某种“美”的形式。关于美的形式的讨论,自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以来,康德、黑格尔等人都有很著名的研究,加上近代心理美学学者们,经过各种分析检讨,把美的形式整理成了七大项。形式是固定的,在不同的时代里,关于美的形式的解释应该有所不同。
强调(Emphasis)
大多数人接受信息是被动的,这取决于设计人员对他们的引导,即建立所谓的“信息流”。一幅作品里面 重要的地方称为重点(焦点),这是设计中 强调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些辅助信息,称为次重点,而其他的,则是非重点。要想强调所有的元素, 后什么都强调不了。下面的要点将有助于使设计作品中的某一部分成为焦点。
① 使其 亮。
② 使其与其他部分的颜色不同。
③ 如果其他部分是黑白的,则令其成为彩色的,反之亦然。
④ 令其有不同的方向。
⑤ 令其有不同的调子。
⑥ 安排其他元素都指向它。
⑦ 将其隔离开。
⑧ 使其清晰而令其余的部分模糊。
⑨ 将其颠倒。
⑩ 使其有光泽,而其他部分暗淡。
平衡(Balance)
把两种以上的构成要素,均匀地予以配置而达到安定的状态便叫做平衡。正常的平衡具有安定、静态的感觉;而不正常的平衡则呈现不安定、动态的感觉,但却有丰富的情感,比较有变化。
设计艺术中的均衡法则,不是依靠某种抽象的几何学的计算,也不是依靠简单的对称法则,而是根据画面上各个元素所占的地位及不同的属性所给人的心理印象。
当遇到一个设计的平衡问题时,我们会觉得各个细节结合在一起,想要通盘来考虑。页面上的任何一个元素,在视觉上都有重量---它会给人感觉是重还是轻。可以想象这个图形可以被握在手里而感到重量。图形大小、调子、形状和底纹都对视觉的重量感有影响。
在设计中,对元素的安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安排同等或者相当重量的元素,使它们平均分布在想象的中心轴的两边,这种称为对称。不对称的排列是在页面上安排不类似的或者不相等的元素而使其达到平衡,即所谓的均衡。要取得均衡,页面上标记的位置、大小、形状、调子、颜色、箭头和底纹都必须加以考虑,并与其他因素相权衡处理。
对称能达到有秩序、安定、静态、庄重与威严的心理感觉。例如,左右或上下相等的造型。称为实质的对称;左右或上下并非完全相等的,但在视觉上也能产生对称的感觉,称为感觉的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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